——2017年10月31日在兴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蒋 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7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市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7133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08955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因民生工程实施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本级财政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调整项目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增支24529万元。
2.社会保险扩面奖、大学生入伍奖励和食品安全协管员经费增支537万元。
3.下岗失业转业士官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健康检查和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增支632万元。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增支1158万元。
5.扩大创业担保基金规模增支1300万元。
6.检察院技术用房改造和购置消防车增支827万元。
7.农业品牌和推介兴化宣传增支220万元。
8.内河船型标准化项目和缸顾水厂区域供水管道工程建设增支2355万元。
9.安排省对口扶贫协作资金增支295万元。
10.一般债券利息增支9490万元。
以上项目合计41343万元,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调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75474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主要是专项债券利息增支5639万元,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调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14594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情况说明
1.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017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5.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亿元,普通专项债券2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2亿元,调整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5.2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土地收储。
2.地方政府置换债券。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5.9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43亿元,专项债券6.51亿元。调整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5.94亿元,用于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3.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012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市五年期地方政府债券8000万元已到期,目前已通过与上级往来结算偿还了本金,调整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当前财政面临的经济发展形势仍然十分复杂,影响财政收支的不确定因素很多,我们将高度关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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