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4-2015年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配套资金清算的通知》(苏财综〔2017〕62号)和《兴化市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办法》(兴委办发〔2015〕70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市第五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验收合格名单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公示时间:2017年8月7日起至2017年8月13日止,共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市渔民上岸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问题。
监督电话:市住建局渔民上岸办公室:83186882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80959515
附件:第五批市级验收名单972户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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